为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管,规范集贸市场计量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6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集贸市场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计量器具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改装、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是否制定计量管理制度,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做好保管、维护和使用等方面。全国各地共检查集贸市场44516家,查处未执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3583台件,查处超过检定周期计量器具17586台件,查处不合格计量器具8073台件,查处计量作弊行为1558件,发现未建立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制度2165家,查处未按要求设置公平秤663家。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管,规范了集贸市场计量行为,维护了集贸市场计量秩序。通过督促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了其守法、诚信、自律经营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了“诚实守信、诚信计量”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了集贸市场计量违法违规行为,计量作弊和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振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为助推复市提供了计量保障。
一是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多地通过对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备案和动态管理,有效的掌握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的分布和底数。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收集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相关信息,摸清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底数,建立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使用档案,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立了集贸市场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部分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手把手帮助辖区内集贸市场主办者建立台帐,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对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网上审报流程进行了再培训。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33家集贸市场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器具台账等工作进行了介绍和培训。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集贸市场建立了完整的计量器具台账,逐一登记造册,规范统一管理制度。
二是严厉打击了计量违法违规行为,集贸市场计量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发挥行政机构、执法机构、技术机构和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的不同专业优势,形成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合力,严厉打击了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对有问题的集贸市场进行两次以上的跨旗(县)异地抽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监管局+计量院(所)”、“业务科室+稽查大队+监管所”等模式,统一组织、全面配合、无缝衔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优势,形成了稽查、网监、广告、信用、消保等部门齐抓共管,确保了监管到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检查中发现的232台不合格计量器具和26台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现场销毁,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
三是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各种媒介向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引导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提高计量法律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放各种计量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多份。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放计量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000余份,并被江西日报、南昌一套、南昌晚报等10余家新闻媒体报道,达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陕西省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开设“进市场、看计量”专栏,广泛宣传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海南省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发现辖区内集贸市场在用衡器登记备案率较低后,立即组织基层市监所人员上门对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进行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海南省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管理系统”的实操培训。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印制了《依法使用计量器具告知卡》,发放给集贸市场主办者,积极提高市场经营者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管理不规范的集贸市场主办者进行了约谈,督促各集贸市场建立和完善计量投诉处理机制等相关制度。
四是集贸市场计量管理机制进一步创新。各地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智慧监管手段,压实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探索创新集贸市场计量管理机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对接当地市商务部门,做好《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规范》制定工作,将法制计量管理要求纳入规范之中,不断提升集贸市场的计量管理水平。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地方管理办法,印发《数字指示秤计量监督管理规定(试行)》,起草《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规范》地方标准,从管理方式、方法上明确对各个环节要求,补上管理漏洞。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依托张家港市开展防作弊智能秤技术规范研究以及在线检定、校准技术攻关,探索远程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能力。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在东莞市20家农贸市场组织开展集贸市场公平秤“互联网+”监管试点工作,统一配备具有追溯功能的公平秤,并利用“智慧计量监管系统”,采集市场信息、公平秤检定、复秤、投诉等数据,实现远程精准监督。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动集贸市场智慧计量监管系统建设,对全市集贸市场信息、计量器具信息、检定信息、交易信息等实现可视化、电子化管理,并对计量作弊实时预警,实现精准高效监管。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运用“互联网+”手段,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做好现场检查及结果录入,并将检查结果无缝链接至政务服务网自动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台州、三门等地积极探索农贸市场电子秤精准监管新模式,联合计量技术机构、电子秤制造厂家、金融机构,标准化定制并推广应用具有防作弊功能的智慧溯源电子秤,实现电子秤称量数据自动采集、分析预警、靶向监管等功能,打造“四统一”监管模式升级版。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在湄洲岛餐饮业先行先试贸易结算类电子秤“三统一”运行模式的基础上,选取条件成熟的4家集贸市场,实行统一备案、统一检定、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做法,有力提升了计量管理水平。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集贸市场电子秤“五统一四落实”标准规范;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推行“市场主办者短斤缺两先行赔付制度”。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大渡口区、江北区等10个区县推行“智慧监管集贸市场”,在渝北区、渝中区等4个区县推出海鲜市场“超市化”计量的管理模式,实现手机APP实时查询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信息,形成了“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推动为辅、社会有效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在集贸市场计量监管中的可行模式,重点在南宁、桂林、梧州、贵港、防城港、贺州等6个市试点开展“一套体系+一套标准+双随机监管”的模式监管机制;钦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试行“黄、红牌警告、退市制度”动态监管机制,指导集贸市场主办者与经营者签订诚信经营协议并公示,明确一次不诚信在摊点悬挂黄牌,二次不诚信悬挂红牌,三次不诚信清退出市场的标准,有效规范集贸市场经营者行为。
五是计量监管与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检查过程中,多地采取集中培训与现场教学方式,组织相关专家到一线现场指导,计量监管与执法队伍监管水平和办案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编制《作弊秤查处操作方法》工作手册下发至各个基层所,指导基层计量执法人员科学高效识别作弊秤,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执法专题培训与案例研讨,邀请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资深专家通过互联网讲授电子计价秤计量法制监管课程,全区共计900余名计量行政监管和计量技术人员参加,有效提升一线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分两期组织区县局分管领导、计量科长、业务骨干参加的计量监管专题授课,将培训延伸到基层,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同时,由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区县局市场监管部门分级组成现场指导组,采取边督查边现场指导的方式,对基层监管和执法进行现场培训。
六是提供优质计量服务,为助推集贸市场尽快复市提供了计量保障。疫情期间,各地在开展检查的同时,积极帮助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解决计量方面的问题和难题,提供优质的计量技术服务,为助推集贸市场尽快复市提供了有力支持。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计量服务,坚持督促送检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协调本区计量检测所制定专门的检定方案,确保防疫与检定两不误。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组织开展“公平计量进市场”活动,向省财政厅申请资金16万元,为全省集贸市场免费配备公平秤163台,为助推全省集贸市场快速复市提供了坚强计量保障。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临时市场、摊点摊区计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计量行为,为集贸市场复市提供了有力的计量服务保障。新疆在第二次疫情封闭期间,部分地州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抽调专人坚守岗位,定期对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全力保障正常社会秩序。
七是有效推进了集贸市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各地借助此次检查,扎实推进集贸市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新增115家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实施计量作弊行为等严重失信的集贸市场经营者,及时向社会曝光。陕西省安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集贸市场“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采取配备专职计量管理员、设置公平秤、建立先行赔偿制度等措施,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打造了“计量信得过市场”、“计量管理先进市场”、“计量放心农贸市场”等一批计量诚信典型,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利用LED电子大屏,在公示栏、收银台等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张贴《承诺公示牌》或《承诺书》等多种手段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公示。并对做出诚信计量公开承诺的单位,在专项监督检查中进行重点检查,监督其履行承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行承诺的,严格执行失信惩戒机制。
三、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集贸市场计量秩序整体有序,绝大部分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都能做到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但也发现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计量法律意识淡薄。部分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学习了解计量法律法规和相关计量知识较少,法律意识淡薄。一是部分集贸市场主办者发挥计量管理作用不到位,存在未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或计量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设置公平秤、公平秤设置不规范和公平秤维护使用不到位;计量器具管理不到位,未对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规范登记造册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强制检定工作等问题。二是部分集贸市场经营者对使用的计量器具管理不到位,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周期检定计量器具的情况。个别集贸市场经营者甚至擅自改装计量器具或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欺骗消费者。
(二)部分地区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不到位。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封闭管理且有固定摊位的市场计量管理比较规范,相关计量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公平秤的设置和管理也比较好。问题比较突出的是郊区乡镇集贸市场,由于位置偏远,地域分散、规模不一,计量监管难度大,难以实现全覆盖。此外,该类集贸市场经营者以农户为主、流动性大、摊位和时间不固定,加上市场管理水平不高,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容易造成计量监管执法不到位,导致部分地区对该类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不能全覆盖,存在监管死角。
(三)部分基层计量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一是基层计量监管工作力量薄弱。部分地方计量监管人员与管理工作任务配比不合理,机构改革后,多地市场监管计量监管部门普遍面临着人员数量少但任务重的问题,一些基层市场监管所甚至没有专职负责计量工作的人员。二是基层计量监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有些地方基层监管和执法人员对计量相关法律法规不熟,计量监管工作相对滞后,造成集贸市场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强检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三是部分基层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技术能力不足。检查中发现集贸市场存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其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个别基层计量技术机构技术能力偏低,给基层监管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
(四)部分地区对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有些地方对计量法律法规宣传较少,导致有的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在电子秤检定周期上时间观念不强,不能主动向计量检定部门提出检定申请,往往是计量检定部门通知才进行检定。有的地区诚信计量宣传不到位,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通,有些消费者遭遇欺诈行为时,未能积极开展维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后续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一)巩固检查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集贸市场计量违法违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检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之一,保持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的高压态势,采取随机检查和日常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集贸市场进行常态化管理。三是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效率,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四是针对部分集贸市场本身管理不规范、商户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的问题,积极探索寻找有效解决方案,努力做到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全覆盖。五是帮助和指导基层计量技术机构配备、建立和完善计量标准装置,提高计量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能力。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量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充实基层计量监管和执法队伍,努力打造一批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计量监管工作人员,持续推进基层计量执法装备配备,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对新上岗检定人员实际操作和专业技术应用的培训和监督,切实做好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科学合理安排省、市、县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及时完成检定任务。
(三)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积极组织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宣贯培训,明确计量器具使用、管理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引导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集贸市场主办者进一步完善计量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进行定期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存在计量器具配备、检定、管理等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积极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集贸市场经营者履行诚信计量公开承诺,鼓励更多的集贸市场经营者签订计量诚信承诺书。通过创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树立一批“诚信计量集贸市场”,以点带面,提高集贸市场计量管理整体水平,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集贸市场计量环境,保证计量结果真实可信,有效减少由此引发的计量纠纷,促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四)加强计量宣传,形成全民监督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计量的认知度,提高全民诚信计量意识。不断提升大众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参与意识,加大对市民有关反作弊小常识的宣传,提高市民防作弊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不法商贩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商家自律、全民监督的市场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强化技术服务,继续加大计量服务力度。各地要在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管的同时,继续开展集贸市场计量服务工作,深入开展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调研。围绕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的计量需求,加大计量服务力度,提供优质计量技术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计量突出问题和难题。要对辖区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计量管理制度建立、计量器具配备及检定等工作加强指导帮扶,不断提高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规范性,营造集贸市场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市场环境。